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辽宁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和新文科建设的要求,坚持个性培养和创新性原则。7月2日下午,教育学院组织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4个本科专业40余名专任教师集体对4个专业的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讨论和审定。前期4个专业经过多轮专业内部的讨论确定了初稿,本次4个专业的系主任依次汇报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初稿以及修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会老师打破专业壁垒,积极参与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讨论并提出有效的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