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磊,女,汉族,1979年3月生,祖籍山东济南,中共党员,教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教育科学》杂志副主编、教育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2011年和2014年先后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学者和优秀科技人才。兼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理论刊物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常务理事、全国教育基本理论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基础教育劳动教育指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大连市委信息智库成员等职。
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道德教育、学前教育政策等领域研究,在劳动教育、中小学德育、学前教育政策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研究成果和重大社会影响。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公益普惠目标定位下,我国民办学前教育发展对策研究”等重要省部级项目十余项。在《教育研究》《教育发展研究》《中国教育学刊》《比较教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学前教育研究》《开放教育研究》《心理科学》《红旗文稿》《人民教育》等教育学及社科类重要期刊发表论文近60篇,其中CSSCI检索论文近30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教育学》等转载。独立出版学术专著《公益普惠目标定位下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研究》等2部。2020年至今提交的资政建议中有4项得到副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曾获辽宁省人民政府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曾获辽宁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
主讲辽宁省首届研究生精品课程《教育学原理》和辽宁省一流本科课程《教育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参编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指南(第2版)》等2部。参与制定教育部审定通过的义务教育劳动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参与编写教育部审定通过的国家义务教育教材《品德与社会》(小学三至六年级)、《道德与法治》(小学一二年级)。主持的中小学劳动教育成果于2018年和2022年先后两次获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曾多次代表学校参加辽宁省、大连市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并取得佳绩。2016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第五届教育硕士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电子邮箱liulei@lnnu.edu.cn
